冀环站函[2017]5号
关于协助做好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点位
和废气自动监测系统比对监测
技术规范制订工作的函
各市(含定州和辛集市)环境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管理工作,规范废气排放口设计建设使用,规范对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比对监测,省质监局和省环保厅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点位设施设计、建设、验收和使用技术规范》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比对监测技术规范》列入2016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主要起草单位。为顺利完成标准制订工作,请各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我站。
一、请提供本单位相关工作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请各市环保局提出在废气监测点位管理和烟气自动监测比对管理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
三、请各市环境监测站提出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并同时在2月28日前将本单位一份烟气比对报告及记录实例复印件提供给省站;将本单位手动废气监测仪生产企业、仪器规格型号及数量,设备使用情况提供给省站。
四、请各仪器生产企业将在河北省推广使用的废气排放手动监测仪器、废气自动监测仪器应用情况及相关资料等(使用说明书、计量认证证书、产品企业标准和示范项目)提供给省站。
五、请各相关单位对制订两项标准需求提出建议。
六、请省环保产业协会协助转发至社会检测机构、自动监测设备运营单位和仪器设备供应商。
七、根据工作需要,届时进行现场调研或开展技术交流,望各单位支持为盼。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
邮编:050037 邮箱:codzhang@126.com
联系人:张春雷
电话:0311-89253362 13832132356
附件:1.检测机构和企业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比对能力调查表
2.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比对监测(含采样)仪器设备调查表
3.河北省重点监控废气排放企业自动监测能力调查表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7年2月7日
抄报:省环保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表3--河北省重点监控废气排放企业自动监测能力调查表 6号.doc
表2--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比对监测(含采样)仪器设备调查表 5号.doc
表1--检测机构和企业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比对能力调查表 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