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
·负责制定全省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省环境监测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及各种报告编制;
·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各类监测工作;
·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质量保证、人员技术培训、业务考核和监测技术交流;
·负责协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海河流域内各类环境监测工作、报告编制以及与外省市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为海河网的组长单位;
·承担环境污染调查及环境污染纠纷技术仲裁和应急监测等任务(A类监测任务);
·承担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限期治理工程验收、省属企业排污收费监督监测、各种委托(外协)监测等任务(B类监测任务)及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检测、产品认证中环保指标的监测等任务(C类检测任务);
·协同省技术监督局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机构计量认证工作;
·负责全省有机食品颁证审查工作;
·负责全省机动车尾气监测管理工作;
·参加制定和修定地方环境标准和技术规定,承担国家环境标准制订、修订任务和验证工作,提供国家标准修改意见。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一切任务。 |